南京林业大学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校党委和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开展工作。
校工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专职工会工作人员2人。设有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下设26个学院(部门)二级工会组织,兼职工会工作者70余人,会员2500余人。
校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建设和改革。落实工会职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重视教代会制度建设。教育引导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围绕学校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目标,以“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创建活动为载体,提升教职工业务技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心教职工,做好教职工福利工作;依托各二级单位工会、协会,精心组织教职工组织文体活动,形成了活动品牌化、组织多样化、类型趣味化,取得很好效果。
校工会先后获评全国教科文卫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巾帼文明岗”称号,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五星级职工之家”、“模范职工之家”、高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更新于2024年10月)